“最后通牒”直指重大火灾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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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4:53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昨日,记者从鞍山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会议上获悉,鞍山市的2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被限期必须在6月30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如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消防部门将坚决予以关停。 据了解,目前辽宁省共有6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而我市有17家,居辽宁省内各城市之首。除这17家外,还有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是我市消防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自己“揪出来”
记者了解到,部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比较突出,还有的单位在建筑建成时符合有关标准,但随着新消防法规的出台,已不符合新的规范要求。为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也要及时整改。据介绍,目前,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整改工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有的单位已请相关部门进行消防系统的设计。 消防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我市的这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大部分都是商场、宾馆等人流比较密集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且没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消防部门要求这些单位除消防设施必须配套外,还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如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提醒市民,在出入人流密集的场所时,尽可能要对其消防安全状况有所了解,对其中的安全出口等也需特别留意,以免万一发生意外时惊慌失措,不知从何处逃生。 (贺鹏 记者 刘晓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