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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卖扣押物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4:54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 (王威 邸海波见习记者李丹丹)公司欠债不还,被起诉后法院扣押了公司财产。然而,该公司负责人却私自将法院扣押的财产偷偷地转卖。1日,记者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公司负责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据辽阳中法审理查明,今年53岁的陈某是辽阳市某木业公司的负责人,因与他人做生意欠下13万元的债务,被起诉到辽阳县法院。辽阳县法院对涉案物品依法实施了诉前保全,
并依法扣押了陈某公司价值101805元的拼板机等设备。然而,陈某不但没有偿还对方的欠款,反而在辽阳县法院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被扣押的拼板机转卖给他人,骗得9万元。去年9月,辽阳县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陈某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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