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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钱店员埋单回头成了假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7: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专家认为,店家收钱却没有当着顾客面验明真伪,应对假币负责

  本报讯记者 王倩报道:吃饭付款,钱经店员的手送到收银台,回来成了“假币”!顾客不仅莫名其妙地赔了钱,还受到人格的质疑。到底谁该为这假币负责?有关法律专家认为,店家应履行“注意义务”。

  “明明是你用假币”

  陈小姐日前与朋友一起到广州瀛洲生态公园附近的农家饭店吃饭,饭后结账60多元,陈小姐掏出一张100元人民币交给男店员,男店员拿着钱去收银台付账。然而不久后男店员又拿着一张100元纸币回来,并称“收银台说这张钱不行”,要求陈小姐换一张。陈小姐与朋友感到非常吃惊,再看这张纸币,果然异常光滑、纹路模糊,明显是假币。陈小姐感到非常气愤,向部长和店面经理投诉:“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店员拿回来的这张钱就是我给他的那张?”没想到部长和经理竟然说:“你们收到假币我们很遗憾,但这钱就是你们的。”当陈小姐抗议为什么店员不当面检验真伪时,部长和经理均以男店员是第一天上班为由推脱,继而离开,不再理睬陈小姐。陈小姐愤怒地到收银台质问,竟然遭到收银员辱骂:“你们用假币还想怎么样,小心我们打110报警抓你们!”之后更粗暴地夺过陈小姐手中的假币,表示要没收。陈小姐和朋友不仅莫名其妙地赔上了100元,还受到人格质疑,气愤难当。

  “注意义务”店家有责

  对此,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彭新育认为,这个案例的问题出在付款过程模糊。在广州餐饮业中,顾客通过服务员付款是通行规则,从服务员收钱一刻起,钱都由店家一方控制,服务员应承担辨别真伪等义务,一旦收了款就应设定店家承认钱为真币。彭新育认为店家不应推卸责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华表示,辨别钱币真伪属于饭店应履行的“注意义务”。无论发现假币还是拿不准真假,服务员都应当面向顾客提示。因此陈小姐“不能证明这张钱就是那张钱”的抗辩是有道理的。服务员和店家未能履行“注意义务”,应对假币负责。两位专家同时提醒消费者,在交款时可提醒服务员当面验清,以免事后说不清。(实习生/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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