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会馆“偏厦”违法“长高长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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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9:23 云南日报 | ||||||||||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石屏会馆大门左侧,一栋红砖房正在建盖,三四名工人忙着锯木料、钉木桩。记者上前与他们攀谈,其中一人说:房主罗女士答应给他们四五万元,由他们包工包料,建一高5.5米的两层楼房,合计面积约60多平方米,估计本月内建好后,房主再进行装修,该房用于居住。据了解,石屏会馆保留了完整的历史风貌,按规定,罗女士修缮原有住房必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按批准文件要求动工。 但据石屏县驻昆办事处主任黄伟说,罗女士不是修缮房屋,而是拆了重建,而且房屋“长胖长高”,不仅超面积,还超高,严重破坏建筑景观和历史风貌。其建房挖地基还伤到“滇朴”的根系,若古树死亡或出现其他伤害症状,将追究罗女士的法律责任。 五华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沈超对记者说:“罗女士的行为违反了保护文物古迹和保护古树名木的相关规定,对石屏会馆和古树有可能造成损害,管委会曾向她下过两次停止施工通知,她不仅不停止,还砸我们的相机,有暴力抗法嫌疑。” 记者看到了盖有昆明市规划局五华分局公章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上面写着“建设单位:罗孝萱”、“建设项目:私房修缮”、“建设位置:武成路中和巷23号”、“建设规模:16.45平方米,一层”等字样。但有关方面证实,罗女士扩大房屋面积,并由一层改建为两层。 据了解,当年石屏会馆进行工程拆迁时,55户人家全部搬迁,只剩下最后一户“钉子户”,就是这位罗女士。罗家的房屋墙壁紧靠石屏会馆围墙,房屋占地16.45平方米,距会馆院内昆明市在册的二级保护植物“滇朴”仅0.5米。五华区政府有关部门曾多次上门做工作,这位“钉子户”就是不搬。日前,罗某又以房屋破旧为由,提请有关部门批准修复并得到许可,但因不按照批复要求进行修缮,昆明市有关部门和五华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曾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但罗仍加快速度建盖住房。 记者随后接连3次打通罗女士的手机,但对方都没有接听。本报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发展。 石屏会馆由我省惟一的状元袁嘉谷先生倡导石屏县人民集体凑钱,于清乾隆年间修建,用于在昆明的石屏读书人和商人居住的一个会所。会馆内留有许多珍贵的墨迹,如袁嘉谷先生亲笔所书的“石屏会馆”四个石刻大字,及清代道光年间云南总督林则徐所题的“三岛淳风”匾,透露出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 石屏县政府在投入500多万元搬迁补偿费和500多万元修缮费,于2000年进入准备工作,2001年完成拆迁,2004年修缮完毕,以200多年前的原貌重现世人眼前,并开设“石屏会馆大食府”精品滇味餐厅,成为昆明市重要的历史文物和名胜景点。会馆为三层四院式建筑,雕花刻凤檐枋、整齐古雅的葵式透花木窗、剔透玲珑隔扇门、雕工细腻的花鸟人物浮雕,显示深厚的匠心工力;前院一株150年至180年的古树“滇朴”,为昆明市重点保护名木古树。 张子卓(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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