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拒绝父女单独相处 前夫索要探视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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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23:20 四川新闻网 | ||||||||
张某与廖某结婚8年,最终两人因感情破裂于去年协议离婚。随着时间的流逝,张某对女儿的思念与日俱增,但廖某始终拒绝张某探视女儿。为此张某向法院求助,要求“还我探视权”。但是,廖某却称张某是想恶意打击她,想从自己身边抢走女儿。4月6日上午,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对这起关于探视权的申请案进行调解。据悉,这也是《新婚姻法》颁布来成都的首起探视权案件。
4月6日上午,两位当事人早早地来到了法庭。法庭上,这对昔日恩爱的夫妻恍若陌路人。除了一番唇枪舌战外,两人再没有往日的情谊。据张某称,1994年两人相识相爱,经过四年的爱情长跑后最终步入了婚姻殿堂。本以为以后两人会将更加恩爱,孰料感情却逐渐走向了终点。2002年,活泼可爱的女儿降临人世,在他们的感情中注入了一丝甘露。然而好景不长,感情上的磕磕碰碰使两人最终在去年11月协议离婚。按照协议,女儿由廖某抚养,张某每月付给廖某500元钱抚养费。 然而,5个月来张某从未能与孩子蒙面。张某说,随着时间流逝,自己对女儿的思念越来越深。一见到女儿的照片,自己的眼前满是孩子活泼的身影,一直挥之不去。入睡前,他都会拿起女儿的照片放在手上,一遍又一遍地仔细端详。每次从睡梦中醒来来,他都会泪湿衣枕。为了能见女儿一面,张某曾多次找过廖某协商,但都被廖某拒绝。对此,张某认为自己尽到了抚养义务,根据国家《新婚姻法》相关规定,拥有探视女儿的权力。因此,他请求法院,让他依法享有探视权。 听完张某的陈述,一行眼泪顿时从廖某眼眶中滚落下来。“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只是不愿看到孩子心灵受到伤害而已!”廖某哽咽着说道,自己之所以不让女儿与张某见面,是因为张某是个负心人。自己曾倾心支持张某的事业,谁知张某事业获得成功后,竟狠心抛弃了母子俩。张某说,自己都是30多岁的人了还带着孩子,就表明自己终生不想再成家了,因此女儿已成了自己一生的寄托。为了女儿幼小的心灵不再受伤害,她得对女儿的一切行为负责。因此,即使让女儿与张某见面,每次也得让自己全时作陪同,她拒绝答应让孩子与张某单独相处。 法庭上双方针锋相对互不让步,让从事庭审工作的法官王润明也深感为难。王润明告诉记者,如果由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又不但对小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也不利于张某以后探视,因此必须让双方诚心协议。作为法官虽然有权对采取当事采取教育、罚款甚至拘留措施,但照本宣科肯定会弄巧成拙。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说,张某终于获得了与女儿在周六拥有8个小时的单独相处权。 赵杨 四川新闻网记者 苏俊 声明:转载本稿必须得到四川新闻网口头授权(包括已经签订转载协议的合作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