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炸鱼者海中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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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利用民爆炸药,非法在海上对鱼群进行近乎毁灭性的掠夺,给渔业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前天下午,洞头警方和海洋渔业部门及时制止了一起恶性炸鱼案,当场查获炸药195公斤。 当天下午1时左右,洞头县海洋渔业执法人员在该县虎头屿海域巡查时,发现近海不远处一艘形迹可疑的渔船。在确定该船进行非法炸鱼后,执法人员将小渔船予以查扣,同时将
据民警介绍,一艘小渔船携带如此多的违禁物品在大白天进行海上非法炸鱼,在近年的执法过程中极为少见。据船主交代,他们分别是苍南县霞关镇和灵溪镇渔民,平时常在附近一带海域进行灯光作业,间或用炸药炸鱼。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洞头县公安局对三名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当地海洋渔业执法部门也依照国家有关海洋管理方面的法规,对这艘非法炸鱼、破坏海洋资源的小渔船予以没收。目前,洞头警方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世伟素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