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打伤多人 苍南两被告进牢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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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因几次寻衅滋事并打伤多人,昨天,苍南县法院对陈某、白某寻衅滋事一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四年和三年半的有期徒刑。 2004年8月7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白某在龙港镇咸园村某号门前随地小便,住在隔壁的黄某见状上前劝阻,白某用拳脚殴打黄某,致使黄某头、面部等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黄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2004年9月16日晚11时许,被告人陈某与其朋友来到龙港镇某迪吧,该迪吧保安要求他们买票进场。后陈某认为保安此举丢了他的“面子”,对该迪吧两名保安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两名保安伤势程度均为轻微伤。 2004年9月29日凌晨1时许,陈某、白某在龙港镇某娱乐城玩耍时,强行指认该包厢内谢某的妻子系三陪小姐,并与谢某发生纠纷。陈某、白某动手打伤谢某,该娱乐城保安林某、章某上前劝阻、制止。后陈某、白某手持斧头、红缨枪追打保安,致使该娱乐城保安林某、刘某、章某爬窗跳楼而摔伤。经法医鉴定,章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谢某、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吴方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