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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站站长“揩油”七万余元 换来徒刑二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0:0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通讯员晓霜 新元许杰特约记者杜青)一加油站站长黄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以收货款不入账等方式挪用公款7万余元,孝昌县法院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4年3月24日始,黄某多次以打借条的方式挪用花园加油站销售营业款40762元;同年6月底,黄某收取个体加油站老板余某的18630元欠款不入账,挪作私
用;同年7月30日,黄某直销油给个体老板庞某,庞某付给黄某4000元现金,并打了一张38000元的欠条,此4000元货款被黄某挪作私用;同年7月,黄某以营业款平账的名义,向该站职工于某、兰某夫妇借款7000元,同年8月10日,黄某同意于某以其妻兰某的名义打领条领取当天营业款7000元抵黄某的借款。案发后,黄某家属代其退出赃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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