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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冒充警察用手铐铐走夜行女后实施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1:45 京华时报

  派出所违规配发手铐惹出事端

  本报讯(记者穆奕 通讯员姜雨奇)利用派出所配发的手铐,王府井某商场一名保安冒充民警强暴夜行女。前天,犯罪嫌疑人赵某被朝阳检察院批捕。

  2005年1月30日22时许,张某一人在公交车站等车回家,这时,赵某从她身后走过来
,拉住她的右手按住后,掏出一只手铐把她的右手铐住。张某吃了一惊大喊道:“你干什么呀。”赵某说:“我是警察,你跟我走一趟。”之后,他就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类似证件夹的东西在张某眼前晃了一下,便将张某带到一间小平房里。

  进屋后,赵某立即将屋门反锁,并将张某的手机关了,随后让张某把衣服脱光。张某不从,赵某扬手一巴掌把张某整个左脸都打肿了。张某大喊:“来人啊,来人啊。”赵某赶快用被子蒙住张某并威胁说:“你喊也没有用,我就是警察,你叫也没用。”说完不顾张某的反抗强暴了张某。屋门被锁着,张某想走也走不了,手机关着,跟别人也联系不上,几个小时后张某又被赵某强暴两次。一直到1月31日上午10时,张某被赵某放出后才有机会报警。

  民警经侦查后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经审查,赵某是本市某派出所雇用的负责王府井某商场保卫工作的保安。为了工作方便,派出所为其配发了手铐,并为雇用的人员统一印制了工作证。根据相关规定,电警棍、手铐等警用器械只能由公安部门专门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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