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不能随便开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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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7:27 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4月6日讯(记者 李克新)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房管局获悉,济南市将把售楼处纳入房地产经纪机构系列进行备案管理,售楼处不经过备案登记,禁止开张卖房。 长期以来,部分开发商随意设立售楼处。特别是去年春季以来,一些沿海楼盘在济南租门头房卖房现象普遍,这些外地楼盘很少在济南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给市民买房带来投资风险。
为此,济南市房管局下发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含售楼处),应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每个分支机构应有两名以上(含)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或《山东省房地产经纪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