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义务教育免学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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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7:37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李静)12岁的小东东说,他最怕交学费时父母的眼神。家住铁西的小东东上四年级,父亲多病母亲下岗。如今,小东东再也不用发愁了,在铁西像他这样的低保家庭的孩子义务教育阶段免交学费。 这是昨日铁西新区实施的《城乡群众特殊困难社会救助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内容之一。不仅如此,《办法》还以50条具体条款,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十个方面的救助方式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并分别明确了落实政策的政府部门。 据悉,这种以政府“红头文件”形式,对城乡群众生活中的特殊困难情况实行社会救助在全国尚属首次。“铁西新区现有人口100万,城市低保户达9000余户。目前,社会保障体系中还存在各部门各自为政、保障功能分散、缺乏必要的协调统一问题。致使群众在生活、就医、就学、住房等方面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沈阳市铁西新区区委副书记陈国强这样阐述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据介绍,实施困难群众生活社会救助,铁西新区政府每年将从区财政中拿出5亿元资金,这将占该区财政收入的1/4,其中教育占到2.8亿元。有了这笔资金,众多如东东一样的孩子就有了幸福和希望的理由。 同时,铁西新区还将建立救助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发现没有按办法落实,群众可以到铁西新区监察局进行投诉。 低保救助办法热点解读 考入高中高校给补助 《办法》规定,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免交“一费制”收费项目;高中生每年给予不低于600元的救助;考入市级以上重点高中的学生资助2000元;升入普通高校的学生资助3000~5000元;聋哑残儿童特殊教育将全部免费。 为解决城市低保和农村困难家庭的负担,《办法》规定,城市低保家庭子女校服费免交50%,农村特困家庭子女一律免交校服费。 未参加医保的住院减免70% 铁西新区政府将出资400万元,建立“城市贫困医疗救助基金”,以满足贫困人群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改善低保群众的健康状况。 《办法》规定,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患者,在区内制定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减免70%。其中,普通低保患者每人每年住院总限额为5000元;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三无”人员每人每年住院总额为7000元。 此外,铁西新区政府每年还将出资50万元,建立《城乡群众特殊大病救助基金》,为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患尿毒症等大病患者提供器官移植等医疗救助。 集体职工可参加“三方”医疗救助 《办法》规定,对区属集体企业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自愿,由个人、集体企业和区民政局共同出资建立城市集体企业职工合作医疗救助体系,实施大病救助;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其住院费用超过500元以上部门,给予40%以下医疗救助,报销额度每人每年不得超过3000元。对特殊大病患者,年底实施二次报销,其报销比例另定。 失业人员再就业仍享低保待遇 《办法》规定,低保户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就业后,仍将享受一定时间内的低保待遇;政府拆迁的低保户,在指定区域内购买由政府提供的低价房,如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将不用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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