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着一个假记者挖出一个假编辑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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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7:43 哈尔滨日报 | ||||||||
侯军 本报记者 叶勇 4月2日,道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冯科长接到一陌生女子电话,对方说姓刘,是某电视台记者,前几天收到一盒录像带,内容是该局执法人员打人违纪的全过程。刘还说:“对录像带的内容非常感兴趣,打算采访。”然后,刘将电话号告诉冯科长,并称可以保持联系。
冯科长立即将此事向局领导汇报,大家一商量感到此事蹊跷:一是要采访为什么不直接来;二是留下电话号的目的让人怀疑。 执法局立即将此事向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保卫支队报案。经与电视台核实,果然无此人。 从2日当天到5日上午,冯科长与刘“记者”先后通了5次电话,最后,刘“记者”提出:你们拿6000元钱,我把录像带给你们。 5日下午,刘“记者”又打来电话:15时,该台另一位“记者”在动力区某酒店门前与其会面,一手交钱,一手交录像带。 15时,冯科长与警方、电视台记者一同来到约定地点。不一会儿,一瘦小男子乘出租车过来,将冯科长与电视台记者叫上车。在车上双方“成交”,记者也录下了交易的全过程。 在真记者面前,该男子束手就擒。初战告捷,但那位刘姓女“记者”又在何处呢? 正在这时,刘“记者”给冯科长打来电话,非常不满地说:“是不是将我们‘记者’绑架了,我现在就要报警。”随后,刘“记者”又给市执法局打了电话,并来到和平派出所“报案”。办案民警迅速赶到派出所将刘“记者”抓获。 在对刘“记者”办公地进行搜查时,这个位于香坊区安埠街一个七楼民宅的“记者部”除两张桌子和墙上一张写有“打假、维权”字样的标语外,别无他物。 经审,男子名叫崔万春、刘“记者”名叫武蕾,在二人身上除几张印有“某周刊”黑龙江记者站质量调查部调查员、没有地址、没有固定电话的名片外,没有任何证件可以证明二人的身份。 在公安机关,警方播放了那盘10分钟左右的录像带,从中未见到任何执法人员违纪的举动。 据崔万春交代:该“编辑部”已经设立了近一年时间,“采编人员”有十几人,他们都是在武蕾的指导下工作,其中包括当天武蕾让其充当某电视台记者。“编辑部”实行“效益工资”,谁在外面赚得多,谁的提成也就高,开工资时,有时还会发些代金券、消费卡等。 目前,武、崔二人以涉嫌敲诈国家机关罪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