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涉假”上月连发九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1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从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获悉,近来房产制假案有所上升。3月份市房产交易市场共发现9起案件,其中发现假产权证3起、假身份证4起、假冒当事人2起。从9起案例分析,造假人主要是利用亲朋好友的关系进行作案,隐蔽性较强。 案例一:产权人佘某委托大女儿谈某出售房产并出具了委托书,而另一共有权人谈美华(为佘某二女儿)骗取了其母亲的身份证及委托大女儿出卖房产的委托书,还骗取了大女
案例二:产权人曾某的女儿因为吸毒需要钱,因此偷取了父亲的产权证、身份证等所有证件到市房屋产权市场处大光路分市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工作人员在审核时发现了疑点并进行查问。当问及房子是否出空时,当事人态度十分强硬,一口咬定房子无人居住。为慎重起见,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特地上门看房,发现产权人曾某还居住在该房屋内,并无卖房之意。 案例三:产权人张某的房产原是其父母过户给她的,现其父母有意收回房产。张有点恐慌,怕其父母真的收回房产,于是弄了一份假产权证从父亲处偷换走了真产权证。其父亲察觉异常后来产权市场处查询,结果发现其手中持有的是假证。 从上述案例看出,目前房产制假的情况越来越复杂,识别的难度也逐步加大。房管部门提醒产权人提高警惕,妥善保管好产权证、身份证等证件,以免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方市兴 陆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