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停运害苦一楼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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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14 扬子晚报 | ||||||||
南京富丽山庄高层住宅的业主刘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家所住的高层住宅因电梯欠费已停过两次,现在刚刚恢复运行,电梯停运的原因是部分业主未缴费。刘女士说,少数业主拖欠电梯费导致电梯停运,这对缴费的业主很不公平,物业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富丽山庄小区共有32幢楼,其中2幢是17层的高层住宅,均为2002年由扬子石化购置,现住192户。鉴于一个小区不得有两家物管的规定,扬子石化委托富丽山庄代管,按每户每平方米0.45元收取物管费,电梯费代收代支,但有80多户拒缴或拖欠电梯费,2003年夏天已欠供电公司
富丽山庄物管张主任说,由于富丽山庄的物管费标准定得较早,在全市是比较低的,这两幢高层的物管费与多层一样,也是每平方米0.45元,显然偏低,物管费当然不包括电梯费。再一个问题是,物管费按面积收取有规定,也被大家认可;电梯费则不然,究竟按面积收还是按人口或按户收,都没有成熟的“前车”可鉴。况且这两幢高楼虽在富丽山庄,“身份”却与其他多层住宅楼不同,因此代收电梯费只是物管的义务劳动。 住户刘女士等人则认为,房屋产权隶属关系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房屋产权多元化并不影响物业管理,不能以产权为由推卸物管责任。既然富丽山庄物管表示接手代管,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到去年底,南京高层住宅楼已达到795幢,电梯费收取也各不相同。既有放在物管费里一起收取,也有单独收取的;既有按面积收取,也有按户收取的;既有按楼层段划分不同等级收取,也有从四楼或五楼起“一揽子”收取的,这些不同的收费方式大多取决于当初购房时的“约定”,如城南某楼盘销售时,就将小高层(12层)的电梯费按楼层分成若干收费标准,写入售房合同,只要签了协议,就认可电梯费的收取方式。这种约定在先的方法,减少、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梁海峰律师认为,电梯是物业管理的一部分,对高层住宅而言更不可分割,物管有收取和催缴物业管理费的责任。目前需要做的是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标准和方式,由物管执行;对欠费的住户可由业主大会决定,委托物管代为起诉,追缴其所欠电费。李定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