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水费也不能长流水 执法人员“拧紧”水龙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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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20 沈阳晚报 | ||||||||||
“我家交钱了,水就随便用,为啥受限制啊?”当执法人员来到东北大马路上的“金彩螺”洗浴中心时,服务员指着两个正在流水的水龙头,理直气壮地对执法人员问。执法人员走上前,看到正在流水的水龙头下方,并没有任何接水的容器,自来水浪费进了下水道。 在位于大什字街3号的“百富源”饭店,记者看到后厨里2个水龙头正“哗哗”流着水。另外,在中学堂路一个汽车美容院,从居民楼内用胶皮管接上自来水就洗车,按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家单位予以处罚。 当日,记者从沈阳市节水办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各单位有义务组织人员进行节水宣传教育,树立“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观念;并建议根据《沈阳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应安装配套节水设施和选用国家、省市审定的节水型用水设备和器具;应经常检查,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违章浪费用水现象;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单位,市节水办要将其移交市行政执法局,视情节对其进行追缴加价水费、罚款、停止使用水的处罚。本报记者唐葵阳 实习生张婷摄影王勇记者电话:888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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