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首次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在沈阳如期举行,包括辽宁出版集团,辽宁(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省直有关出版发行单位94名考生参加了中级职业资格鉴定,他们中的鉴定合格者将成为我省第一批取得由新闻出版总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率先持证上岗的出版物发行员。
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是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出版物发行人
员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有关要求而组织的国家级考试鉴定,旨在规范出版发行行业管理,提高出版发行从业人员素质,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出版发行企业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出版发行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规定,2005年出版发行单位要完成本单位从事出版物发行工作人员80%以上的鉴定任务。2006年1月1日以后,全省出版物发行员须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上岗。届时,未取得从业(初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或继续从事出版物发行工作;未取得执业(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办理许可证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审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对未通过鉴定的、没有执业资格的和在规定时限内鉴定任务未达标的单位,年检不予受理直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违反规定擅自招收录用未取得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一经发现,按照劳动监察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进行处罚。政策咨询电话:024—23261323,2327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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