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俩“法轮功”人员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48 半岛都市报

  本报4月6日讯 日前,市南区人民法院和市北区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对印制大量非法宣传品的苏俊和向社会传播“法轮功”资料的崔玲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和四年。“法轮功”顽固分子苏俊,2003年3月至7月间制作大量“法轮功”宣传材料,并向“法轮功”人员魏玉芬、魏玉美(已判刑)提供3万余元用于制作“法轮功”非法宣传品。“法轮功”顽固分子崔玲于2004年9月7日在发放“法轮功”非法宣传品时被抓获。 (本报通讯员)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