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部门统一更名 拆迁出问题责任要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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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0:49 燕赵晚报 | ||||||||
市内各区拆迁管理部门本月起统称“拆迁改造办公室” 本报讯(记者李征)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市内各区拆迁管理部门将更名为“区拆迁改造办公室”,其所属拆迁服务中介机构,必须与辖区拆迁管理部门政企分开,同时针对我市目前拆迁及拆迁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做好辖区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针对我市拆迁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拆迁信访工作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以及个别拆迁项目存在的野蛮拆迁情况,市委、市政府提出,各级政府是做好辖区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信访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个人,一级抓一级,切实负起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市委、市政府提出,做好拆迁工作的关键是要以人为本,这是实现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主要手段。因此,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一定要加大工作力度,尤其是拆迁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全市拆迁项目的管理,严格拆迁项目审批制度。 市委、市政府要求,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拆迁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对全市正在进行的拆迁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问题较多和严重的项目,要暂停该项目的拆迁,限期整改。对尚未启动的拆迁项目,要严格把关,达不到启动条件的不得启动拆迁。 另据了解,统一改为“区拆迁改造办公室”后,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拆迁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对拆迁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同时对拆迁项目进行初审和负责拆迁信访工作。各区原有的拆迁服务中介机构,必须与拆迁管理部门政企分开,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法人,自主经营,同时接受拆迁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