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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床上“捉奸” 当众剥光情敌衣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1:23 金鹰网

  忻城县果遂乡一蓝姓村妇,为“捉奸”将与其丈夫有染的同村某妇女实施拘禁,还将其剥了个一丝不挂。近日,经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被告人蓝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缓刑3年。

  蓝某现年39岁,2004年6月11日早上6时许,她纠集本村樊某等4个熟人,到合山其丈夫的租住房“捉奸”。蓝敲开房门后冲入屋内,把罗某从床上拖出屋外,推上微型货车上,准
备开车回村交给村委干部“处理”。途中,蓝在车上把罗某的双手捆绑起来,还撕烂罗的内衣内裤丢往车外,致罗赤身裸体。直到车开回到村边时,罗的家婆闻讯才拿来衣裤给其穿上。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蓝某纠集他人采用强制、捆绑的方法将罗某拉回本村“处理”,非法剥夺罗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在实施非法拘禁还有侮辱情节,依法应从严处罚。鉴于本案的被害人罗某有一定过错,因此酌情对蓝某予以从轻处罚。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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