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会馆“偏厦”停工待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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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2:06 云南日报 | ||||||||
本报关于《石屏会馆“偏厦”违法“长高长胖”》的报道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昆明市五华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已允许罗女士修缮房屋,但罗女士在修缮时须按照昆明市规划局五华分局的批复规定来做,既不能扩大面积,也不能超过原建筑的高度。 昨日中午12时,记者在石屏会馆看到,建筑工人已停止施工,可当事人罗女士不见踪影。围观群众说,执法人员和罗女士刚才还在,执法人员已要求罗女士立即停止施工,并在
下午1时许,记者赶到了五华区规划监察大队和五华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一名40多岁的男性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晚报的报道全部与事实相符。”另一名工作人员说:“之前我们办公室接到举报电话,我们立即向负责规划的监察大队负责人了解情况,在4日对罗女士下达了停工通知。” 随后,五华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吴玲说,她不了解具体情况,相关执法人员已全部出去执行其他任务了。随即,她打电话联系上了去石屏会馆处执法的工作人员后得知,执法人员在中午12时前到达石屏会馆检查,发现“偏厦”没有执行停工通知,在执法人员要求下,建筑工人已停止施工,现在是待查待处阶段。 经了解,对于群众所说的要求罗女士在一周内补办手续一事,仍没有得到五华区规划监察大队和五华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的答复。 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张子卓(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