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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会馆“偏厦”停工待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2:06 云南日报

  本报关于《石屏会馆“偏厦”违法“长高长胖”》的报道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昆明市五华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已允许罗女士修缮房屋,但罗女士在修缮时须按照昆明市规划局五华分局的批复规定来做,既不能扩大面积,也不能超过原建筑的高度。

  昨日中午12时,记者在石屏会馆看到,建筑工人已停止施工,可当事人罗女士不见踪影。围观群众说,执法人员和罗女士刚才还在,执法人员已要求罗女士立即停止施工,并在
1周内补办相关手续。罗女士表示,她以前并不知道在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范围内修缮住房有什么规定,不过她会立即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下午1时许,记者赶到了五华区规划监察大队和五华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一名40多岁的男性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晚报的报道全部与事实相符。”另一名工作人员说:“之前我们办公室接到举报电话,我们立即向负责规划的监察大队负责人了解情况,在4日对罗女士下达了停工通知。”

  随后,五华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吴玲说,她不了解具体情况,相关执法人员已全部出去执行其他任务了。随即,她打电话联系上了去石屏会馆处执法的工作人员后得知,执法人员在中午12时前到达石屏会馆检查,发现“偏厦”没有执行停工通知,在执法人员要求下,建筑工人已停止施工,现在是待查待处阶段。

  经了解,对于群众所说的要求罗女士在一周内补办手续一事,仍没有得到五华区规划监察大队和五华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的答复。

  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张子卓(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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