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何认定、怎样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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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2:10 黑龙江日报 | ||||||||
近日,宾县宾州镇南阳村宋国超来信说,2004年2月11日,他在双鸭山市岭西尖山煤矿工作时,因煤车的钢丝绳脱扣而受伤,造成左脚压成粉碎性三段骨折,治疗后未能恢复劳动能力。他询问,工伤如何认定及怎样申请工伤。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省社会保障试点并轨组科长暴健民,他说: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
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后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和职工等应予以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诉讼。(黑龙江日报) 作者:桓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