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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话语权网民状告上海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2:35 新闻晚报

  晚报讯网民单先生在BBS上转载了“维他奶”使用霉变豆粉生产豆奶一文,却遭到了“上海热线”的封禁,注册的几十个ID接连被冻结。为讨回“话语权”,单先生将上海热线告上法院,还将其上属单位上海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列为第二被告。昨天,本案第二次庭审在黄浦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1月6日,《法制生活报》以整版篇幅刊登了题为《霉菌超标百倍谁来管?》的报
道,单先生认为自己已获得作者口头授权,遂将全文转贴到上海热线论坛。可是,上海热线不但删了此帖,还将发帖人的账号冻结,先后封了几十个账号。

  单先生于是在1月14日带着《法制生活报》和身份证到“上海热线”问情况。网管小姐告诉他,由于“维他奶”写来了律师函,说他毁坏公司名誉权,要等到法院判决律师函无效才可发关于“维他奶”的帖子。据此,单先生认为上海热线侵犯了其言论自由和名誉权,诉请法院判决允许转载“维他奶”。

  在法庭上,单先生认为,网民转载公开发行的报刊文章为众所认可,上海热线因“维他奶”的律师函封他账号于法无据。“上海热线”质疑报刊报道内容不实,以发布“内容不实”而删帖,但单先生认为《法制生活报》是向全国公开发行的司法性刊物,转载其文章已符合“BBS管理条例”中第3条的规定,且读者没有核实报道真实性的义务。此外,单先生认为他是无条件接受上海热线的“服务条款”后才能注册成为用户,因此已构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表个人的言论。

  “上海热线”称,现无法证明被冻结的账号就是单先生的,即使真的是单先生的,删帖也符合法律规范。网民在网站注册时,已同网站达成协议,网站帖子的删留权。单先生提出网上言论由发言人自行负责,可网站同样负有责任。报刊报道也并不完全真实,现“维他奶”对帖子内容提出异议并发来律师函及检测报告,网站认为负面影响多,有权选择删除。对于发布相同内容的“灌水者”,网站也可对其账号进行封冻。

  最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作者:记者 焦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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