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文盲窃贼想偷药店错进银行 盗得82元假币后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6:03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宫伟 通讯员李铁】犯罪嫌疑人经过事先踩点选中咸阳路上的一家药店准备行窃,没想到由于其不认识字,竟误入药店旁边的银行,在撬开几个抽屉后,触动了与派出所相连的报警器,警方迅速出动将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更让人捧腹的是,犯罪嫌疑人“收获”的竟是 82元假币。日前,这名犯罪嫌疑人被本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段某某, 18岁,本市人,文盲。曾因盗窃、故意伤害被先后两次判刑。

  2004年 12月 29日凌晨 1时许,被告人段某某经过踩点欲盗窃位于南开区咸阳路的一家药店,遂取来藏匿于北草坝一处草丛中的作案工具断线钳子、撬棍、手电筒等。为了方便盗窃得手后运偷来的药,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又在北草坝附近盗窃了一辆电三轮车(经鉴定价值 120元)后返回药店所在的底商,由于被告人目不识丁,被告人用撬棍撬开防盗门进入室内。被告人这才发现自己走错了地方,误入了药店旁边的一家银行。被告人段某某在明知进入银行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作案,使用撬棍撬开多个抽屉,发现人民币 82元(系银行收缴的假币),遂将其放在一抽屉内,准备盗窃完毕一起带走。作案过程中,被告人误触与附近派出所相连的报警器,专心作案的被告人竟没有注意到闪烁的警灯,结果被迅速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金融机构的情况下仍继续实施盗窃行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未遂),且被告人段某某系刑满释放 5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惩处。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