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借口查看证据原件被告妻当庭吞借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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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9:12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西安4月7日电(浩文、杨王)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原告方将被告借自己11万元的两张借条提交法庭。被告的妻子作为被告的一名代理人,当庭将其中一张4万元借条“吃”进嘴里,法官最终责令其当庭吐出借条。庭审在这场“闹剧”中被迫休庭。 4月6日上午10时许,原告王女士说,她和李某早就认识,李某先后分3次向她借款16万元,均打有借条。在她多次催促下,李某偿还了其中5万元,剩余部分多次催要无果,只好
据审判长侯永杰说,此案6日上午8:40开庭,被告李某亲自出庭并委托了两名代理人,第二代理人是他的妻子谷某。质证时王女士向法庭提交借条原件后,李某的代理人要求看原件,法官就将两张借条交给李某的代理人。“谷某突然的举动让大家都始料未及,看到谷某吞吃掉其中一张借条后,我立即严厉地责令其马上吐出来!否则将以妨害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后来谷某才将借条吐了出来。前后大约持续了5分钟,但庭审没法再进行,只能暂时休庭。” 6日上午11时许,谷某向法官提交了书面检讨书。西安市雁塔区法院西郊法庭庭长张军义当庭对谷某进行了训诫。据张军义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庭将对谷某作出处理,并要下发书面的《处理决定》,同时将取消谷某在本案的代理人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