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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执法”突破“信访不信法”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23:30 大连晚报

  “阳光执法”突破“信访不信法”困局通讯员 叶红 本报记者 马嫱

  本报讯记者昨天在大连市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市检察院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过程中,坚持“阳光执法”,使一批“信访不信法”的老上访户息诉罢访。

  不久前,普兰店市农民卢某来到大连市检察院上访。原来,1998年3月,因村里商店的
16包农家肥丢失,被公安机关带去了解情况并关押了数小时。卢某事后感觉腿部不适,行动有障碍,于是四处上访,直至写信给全国人大委员长办公室。2000年9月,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接受普兰店市政法委的委托,对卢某的伤情进行了法医学鉴定。认定卢某左腿不停抖动是由胸11-12水平椎管内髓外硬膜下脂肪瘤压迫脊髓引起,而脂肪瘤是自身原有的潜在疾病所致。鉴定结论虽反馈给有关单位了,但卢某却不知情。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王处长把卢某请到办公室,将鉴定情况告诉他,彻底消除了卢某的疑虑。 为了能及时解开被鉴定人的心结,检察院检察技术处鉴定结论做出后,主动召开解疑座谈会,讲解有关法医学相关知识。良好的沟通,消除了当事人心中的疑惑,据了解,几年来,再未出现过一次无理上访。

  尸体解剖检验鉴定,以往一般是在当事人不参与的情况下进行,有时为了办案需要,甚至是在受害人亲属不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强制解剖检验。针对这种弊端,检察院采取了增加鉴定透明度,让鉴定过程“阳光化”。鉴定的透明度提高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得到了满足,彼此的信任和理解也就增加了。

  作者:通讯员 叶红 本报记者 马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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