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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支农资金分配要“三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23:38 大连晚报

  我市支农资金分配要“三公开”分别是政策、程序和项目公开;支持乡镇企业发展资金、农村扶贫资金等12项资金均纳入“三公开”范围本报记者刘蕴哲

  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市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将实行政策、程序和项目“三公开”,并且已经制定了具体的分配办法。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去年我市用于常规农业的市级财政投入超过了4亿元,涉及20多项重点农业项目。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增加政策透明度,实现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公正、公平,从2005年起,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和项目公开的“三公开”办法。

  12项支农资金纳入“三公开”

  据了解,此次新制定的“三公开”办法规定,在今年的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中,凡涉及竞争性领域农业项目或与农民利益紧密相关项目的财政支农资金,均纳入“三公开”范围,主要包括: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资金;支持乡镇企业发展资金;支持水产养殖加工业发展资金;支持种植业发展资金;支持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资金;支持花卉发展资金;支持畜牧发展资金;支持农村能源建设资金;农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产业化项目资金;私人投资的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扶持资金;涉及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共12项。

  “三公开”的具体内容

  对于纳入“三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公开的内容包括有:政策公开,主要包括财政扶持的对象、原则、条件、标准等;程序公开,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时间和内容、审核程序、评审意见等;项目公开,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投资规模、建设水平、扶持金额等。

  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开

  据介绍,市财政局主要通过市财政局网站进行“三公开”,同时对财政扶持项目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财政局提出,但必须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对涉及到农民直接利益的补贴项目,如良种补贴等,由县乡政府比照市里的做法在村内予以公开。大连市财政局“三公开”具体查询方法,网址:www.czj.dl.gov.cn。电话:82639507、82642768。邮政编码:116001。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

  对于有争议的项目,各相关部门将认真进行复核,对未通过复核的项目不予支持;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单位和个人,除两年内取消其享受财政政策资格外,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本报记者 刘蕴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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