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市公路管理处提出质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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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09:56 汉网 | ||||||||||
(记者王蕾腾翔昊)市、区法制办介入黄陂村民持证砍树,遭交通部门暂扣一事调查后,市公路管理处昨质疑黄陂区林业局的行为,该处路政科丁科长认为:黄陂林业局不该核发《采伐证》。 丁称,据该处调查组现场调查证实,当事人冯某所砍的5棵意杨属于行道树,并认为仁和村委会出具的私人财产证明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公路法》规定,就算该树属私人财产,也应先通过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林业局的审批程序不合法。他同时表示,他们将坚持自己的行政执法原则。 据他称,我市目前已发生数起类似事件,明确林业、公路两部门的职责刻不容缓。为此该处将请求法制办予以监督,给出最终评判。 黄陂区林业局办公室昨在得知此事后,并未给出说法,只称“已将情况反映至市林业局”。 另一方面,针对将处罚砍树者一事,市公路管理处解释:这是合理的执法程序,当事人如认为持证砍树没有错,可另行起诉林业部门。考虑到事件的特殊性,交通部门才暂停了对当事人处罚,他们希望当事各方能紧密协商,圆满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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