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农民减负五千多万元 龙湖被评为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先进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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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23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敏)经过1年多的努力,使15万农民减轻负担5000多万元,减负率超过60%。在最近召开的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由于农村税改工作完成出色,龙湖区政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成为我市唯一一个被授予“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区级单位。 据了解,龙湖区有农民15万多人,占全区人口近一半。根据全国、省、市的统一部署
既要让农民减负,也不能耽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连续3年,龙湖区每年拿出1500万元为农民办好事实事。单内涝专项整治,区财政去年就投入400万元,今年还将多渠道筹资增至500万元,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服务耕种生产,改善村容村貌。 由于措施得力,税改前时有发生的乱收费情况得到了根本遏制,龙湖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据统计,在税改前后的一年时间内,全区减轻农民负担5073.63万元,其中农业税减少108.44万元,各种统筹收费4965.19万元,税改后农民人均负担减轻73.19元,减负率为6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