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催要学杂费在两学生脑门涂写100元字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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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31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 (记者 徐亚军) 4月6日16时40分左右,呼和浩特萤光中学北校一年级老师刘果涛为了催要100元学杂费,用黑蓝色彩笔在两名男生脑门儿上分别写了“100元”的字样。4月7日上午,记者在呼市新城区毫沁营镇夏新营新村见到了其中一名男生小志(化名)。8岁的小志告诉记者:“昨天下午快放学的时候,刘老师把我和另一名同学叫到讲台上,用黑蓝色彩笔在我俩的脑门儿写了个‘100元’,并且说回家让我妈妈看看,同学们都哈哈大笑。”小志的妈妈说:“孩子回家说这是老师写给我看的,我心里特别难过,我们家是穷,欠了学校1
当时正在小志家的刘果涛对记者说:“他(小志)和另一个孩子每人欠100元学杂费,学校领导要求各班把欠费收上来,我多次催要,可是这两个孩子始终没交。他们平时不爱说话,我怕他们回家不说欠费的事,写在手上又怕他们洗掉了,所以就想出了这么个歪法子,我这样做只是为了提醒家长赶紧交费,没有侮辱孩子的意思。学校领导已经批评了我,我也向孩子和家长赔礼道歉了。” 随后,记者来到萤光中学北校。分管小学的侯永祥告诉记者:“我以前是红云学校校长,刘果涛是红云学校的老师,今年3月中旬,红云学校和呼和浩特萤光中学北校合并了。刘果涛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我们聘用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要的工资低。”萤光中学北校校长梁殿英说,刘果涛的行为是比较严重的变向体罚学生,这是师德问题,学校一定会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