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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院附中原校长受贿案在京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40 法制日报

  中央美院附中原校长受贿案开审

  本报记者 崔立伟

  审理6小时宣布休庭

  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央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原校长金甲镇、原副校长石良、原校办主任柯肇晴涉嫌招生徇私舞弊、贪污、受贿145万元一案,今日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不是本案的第一次开庭。首次开庭是在今年的2月18日,首次开庭前后不足半小时,因被告人及被告人律师请求一名公诉人回避而休庭,理由是该公诉人曾是本案的侦查人员。

  今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有两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3名被告人聘请了5名律师为其辩护。二十多家媒体记者及旁听人员共计60多人坐满了旁听席。

  法庭经过上、下午共6小时的审理后,审判长宣布:“今天开庭到此结束,明天上午9点继续开庭。现在休庭。”

  围绕三项罪名法庭进行调查

  在长达6个小时的庭审中,法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金甲镇、石良和柯肇晴的三项罪名进行了调查。记者根据记录将3名被告人庭上所述进行了整理。

  涉嫌受贿罪

  公诉人:2003年7月,被告人金甲镇伙同被告人石良、柯肇晴在美院附中招生过程中,利用担任该校校长的职务之便,以交赞助费就可上学为名,收取报考本校的7名家长的赞助费共计80万元。后金甲镇指使柯肇晴将此款以柯肇晴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

  被告人:公款私存是附中的惯例,附中的前任领导就曾这样做过。对这80万元赞助款,我们曾在存折上面注明:“此为公款。”并由3人共同签字证明。而且这80万元的一部分已用于附中的装修等公务支出,80万元的收退情况,中间人和部分附中老师是知情的,谁也没有想占有它。

  公诉人:被告人金甲镇在2003年中央美院附中招生过程中,利用校长的职务之便,以交赞助费即可上学为名,私自向4名考生家长收取赞助费共计65万元,存入其个人的存折中,据为己有。

  被告人:这65万元赞助费是附中的“校长基金”,附中党政联席会议曾多次研究,要设立校长基金,并明确校长基金不存入附中大财务(学校财务部门———记者注)。我(金甲镇———记者注)在多个场合与多人说过手里有60余万元。

  涉嫌贪污罪

  公诉人:被告人金甲镇于2002年12月间,利用担任中央美院美术教育系主任的职务之便,以购买设备和支付核心课程编写劳务费的名义从学院财务支出24万余元,并用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和其自己编造的假名单在学院财务报账,后将此款存入其个人存折中,据为己有。

  被告人:这笔款项,是中央美院筹建美术教育系的专项基金。当时美院领导开会时说,要把专向资金用完。我(金甲镇———记者注)当时认为,如果用不完,就会被上级财政收回。这笔钱的一部分是用来编写教材的,除去我们院里的几个老师,还有一些准备聘请的编写者远在国外,一时确定不了实际支出,为保住这笔专项资金,我(金甲镇———记者注)写了个平均数,报上去了,支走了这笔钱。但这笔款项也以各种形式公开化了。至于在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发票的事,是打算在他那里买器材,钱交了,发票开了,因该公司没货,我(金甲镇———记者注)又把十几万块钱要回来,存在个人的账户上。为什么不把这些钱存在附中的财务上?还有个原因是:当时的财务负责人,要借用学校的钱给其家属做生意,学校不同意,此人便威胁我(金甲镇———记者注),工作也不正经干了,所以不放心。

  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公诉人:金甲镇、石良和柯肇晴,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03年美院附中招收学生的工作中,为徇私利,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为考生改分并调换试卷的手段,将11名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非法录取。

  被告人:中央美院附中的招生考试是美院领导下的自主型的招生考试,我们改分改卷行为属实,我们改的都是文化考试成绩,艺术院校比较特殊,我们主要看学生的专业成绩。主要是想通过扩招,收取一部分赞助费,用于学校的开支。这在附中早有先例。

  (本报北京4月7日讯)

  金甲镇,40岁,画家。1992年起先后任杭州师范学院美术系副教授、副主任、副院长。

  2002年8月调入中央美术学院,任筹建中的美术教育系主任,2003年1月兼任中央美院附中校长。

  2003年10月24日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被刑事拘留。

  2003年11月6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4年7月26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金甲镇等人涉嫌犯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罪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10月15日,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因律师申请而延期审理。

  2005年2月18日,法院第一次开庭,因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提出回避请求而休庭。

  本案涉及甘肃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贪污、受贿案

  2003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在调查甘肃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贪污、受贿案时发现,2003年4月,郑卫民为了让儿子能到中央美术学院附中上学,曾叫人以申请“企业技改资金”为名,从下属公司出资30万元交给金甲镇等人作“赞助费”。

  据金甲镇在法庭上讲,2003年9月初,中央美术学院纪委着手调查此事,将此事定性为“行业不正之风”,9月中旬,金甲镇将部分赞助费退还。金甲镇的辩护律师说,退还金额是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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