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法院启动审判公开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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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40 法制日报 | ||||||||
深圳罗湖法院启动审判公开改革 人民网深圳4月7日电记者胡谋报道:日前,深圳市罗湖区法院正式启动审判大公开改革,根据改革方案该院从本月起将陆续推出30个审判公开项目,这意味着百姓将通过“阳光审判”最大程度地维护知情权。
将立案条件和不立案理由全部公开。罗湖法院承诺,立即实行在立案大厅公示各类案件立案所需材料的详细标准。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要求制作裁定书阐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为当事人在立案前提供更好的资料服务,缓解“立案难”。 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公开。罗湖法院承诺,将在立案大厅公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并向当事人送达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审批结果通知书。 庭前准备工作全部公开。制定《庭前准备程序须知》,公布于法官助理室、立案大厅电脑触摸屏和法院网站;公民通过触摸屏可查询案件承办法官助理姓名和联系方式;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庭审对社会公众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凭有效身份证旁听任一公开审理的案件。 95%的案件实行当庭质证、认证,当庭宣判。法院所有裁判文书公布于大厅电脑触摸屏,供公民查询;当事人在领取结案法律文书后如有疑问,可以征询法官或法官助理,法官不得予以拒绝。除简易案件外,法院所有的裁判文书必须体现公开案件举证、质证和认证的过程、公开法院认定的事实、公开判决理由、公开诉讼各方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