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告倒亲生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41 江南晚报 | ||||||||
一名4岁男童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近日一纸诉状将其亲生父亲告上了法庭,江阴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有关血缘与法律间相冲突的离奇房产纠纷案。 4龄童: 出生一月名下有房产4年前出生的萧晓(化名),居住在江阴市暨阳路的一商品房内。
一怒之下,4岁男童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认为父亲侵犯了其权益。 银行: 抵押合同应视合法有效4龄童在将自己的亲生父亲告上法庭的同时,也将银行扯进了官司。认为银行明知抵押物的所有权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亲只是财产代管人,仍然与之签订抵押合同,同样违法,要求法院确认其父亲与某银行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无效。江阴某支行认为,吴恁的房屋产权证书上的监护人仅有吴恁一个人。银行与吴恁订立的抵押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而该抵押合同合法有效。吴恁将萧晓的房产作抵押贷款,为的是更好的尽到抚养义务,没有损害萧晓的利益。所以要求驳回原告4龄童的诉讼请求。 法院: 亲生父亲不得随意处理财产4龄童的法定代理人崔兰与吴恁原系夫妻关系,坐落在暨阳路的这套住房是夫妻俩向崔兰的父母借17万元购买的,产权证书由外祖母外祖父保管。但没过多久,吴恁就到有关部门称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办了房屋所有权证。4天以后,他就以该房作为抵押向江阴某支行申请贷款10万元。根据抵押合同约定,吴恁将儿子现在居住的建筑面积为125.46平方米的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贷款期限为120个月。吴恁在取得贷款后,仅偿还本息5403.08元。 焦点: 贷款由谁还成关键去年,4龄童的父母亲离了婚,他由母亲抚养。然而,这笔贷款的偿还成为关键。法院认为,作为监护人的父亲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儿子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吴恁将该房屋抵押给江阴某支行贷得10万元,既未将该款用于抚养孩子,也未及时归还贷款,显然不是为孩子的利益。吴恁和崔兰购买这套住房后,以4龄童的名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应当视为将该房赠与了儿子。住房属于4龄童的合法财产,谁贷谁负责。 判决: 抵押合同无效贷款是由合同作保障的,但这份合同有效吗?江阴法院认为,银行明知抵押物是4龄童的财产,如吴恁不履行还款义务,必将导致4龄童的利益受到损害,仍接受抵押,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判决: 房屋抵押合同无效。4龄童赢了。 (记者宋超、通讯员张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