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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未备案 中介机构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53 石家庄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雁冰)市民来女士与房屋中介机构、出租人之间产生了纠纷一事又有新进展。经向有关部门查实,该中介并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证》。

  3月30日,本报报道了市民来女士与“石家庄大地房产服务中心”、出租人李某之间的租房纠纷。来女士在付款后发现房屋存在种种问题难以入住,经工商部门调解,来女士获赔部分款项。日前来女士因病住院,委托他人到本报反映,经过自己几天来的了解,该房屋中
介所和出租人李某都未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中介曾对承租者称“有资格证”,是欺骗行为。

  为核实此事,记者来到市房管局房屋租赁管理所私房科。聂科长核查后表示,房屋出租人李某确实未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备案证明,在没有办理这一证明的情况下出租房屋,属于非法出租。

  随后记者又在房管局有关部门了解到,“石家庄大地房产服务中心”没有从事房地产经济活动的资质。登记在案的中介机构中,只有一家“石家庄市大地房产中介服务中心”与其名称相似。记者与登记在案的“石家庄市大地房产中介服务中心”取得联系,该中介所工作人员称,虽然两家中介名称相似,但并无任何关系。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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