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纱窗入邻家偷窃一“聪明”男子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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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1:18 金豹网-锦州日报 | ||||||||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黑山县一农民专偷左邻右舍,3月31日,黑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刘某是黑山县镇安乡某村农民,平日脑瓜灵活,爱琢磨事儿。2004年初夏时节,他发现不少村民换完纱窗后,为保持室内凉爽,原有的玻璃窗不再使用。他暗自窃喜,很快“研究”出了一种利用纱窗入室盗窃的办法。2004年6月30日凌晨,刘某窜至东边村吕某家,乘其
黑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做出上诉判决。 作者:李启元 记者李一红 (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