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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纱窗入邻家偷窃一“聪明”男子被判有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1:18 金豹网-锦州日报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黑山县一农民专偷左邻右舍,3月31日,黑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刘某是黑山县镇安乡某村农民,平日脑瓜灵活,爱琢磨事儿。2004年初夏时节,他发现不少村民换完纱窗后,为保持室内凉爽,原有的玻璃窗不再使用。他暗自窃喜,很快“研究”出了一种利用纱窗入室盗窃的办法。2004年6月30日凌晨,刘某窜至东边村吕某家,乘其
熟睡之机,用烟头将纱窗烧个大洞,钻进室内,盗得人民币100元,波导手机一部(价值400元)。之后,又窜至同村陈某家,用同样方法钻进室内,盗得人民币101元。连续得手后,刘某胆子越来越大,趁天没亮之机,他又窜至该村张某家,用同样方法钻进室内,盗得人民币1160元。不到两个月时间,刘某作案7起,盗窃财物总价值8067元,直至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黑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做出上诉判决。

  作者:李启元 记者李一红

  (来源: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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