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万注册资本子虚乌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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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1:51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郭儒村)一个拥有注册资本1100万元的公司经查竟是“泡沫资本”,巨额注册资本原来都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虚报的。南开区人民法院日前以虚报注册资本罪一审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2002年5月,家住本市南开区的王某某使用虚假的中国建设银行存款明细账、进账单和银行询征函,利用两个假身份证编造股东情况,得到本市一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内容不真实
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法制观念淡薄,利用虚假证明文件,欺骗工商管理机关取得公司营业登记,虚报1100万元注册资本,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对公司的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虚报注册资本罪,应依法惩处。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