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肇事损失及政府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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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2:37 云南日报 |
1998年至今,西双版纳州36个乡镇、10个县级国营农场、7个中央和省属单位均发生过野生动物损坏庄稼、伤害人畜的事件,累计共涉及810个村委会、3600多个村民小组,受灾农户6.7万多户,共损失粮食作物4000多万千克,牲畜4700多头(只),人员伤亡超过百人,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而该州实际所筹集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才有710万元,其中,省政府下拨专项资金527万元,州县(市)政府配套183万元,所筹集的资金仅占实际损失的7%。由于所筹集的补偿资金严重不足,导致了补偿标准过低,以2003年度为例,粮食作物的补偿标准为:稻谷0.07元/斤,玉米0.04元/斤,小麦0.05元/斤;经济作物补偿标准为:橡胶0.05元/株,甘蔗17元/吨,茶叶0.04元/株;牲畜补偿标准为:水牛26元至28元/条,黄牛24元至26元/条,猪17元至24元/头,羊21元/只,马25元/匹;人员伤亡补偿标准为:伤者,全额支付医药费;死亡,一次性支付1.2万元补偿金。 (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