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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象进村起纷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2:37 云南日报

  上中良村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捧镇的一个小山村,位于尚勇自然保护区热带雨林边缘。8年前,当一头亚洲野生大象穿出密林,迈着蹒跚的步伐突然出现在村头时,村民们兴奋不已,奔走相告。因为在傣家人眼中,大象是神物,能给他们带来吉祥和幸福。一位60多岁的傣族老大娘激动地说:“我活这么大年纪,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生大象!小时候常常听父母讲大象的故事,今天终于看到了。”然而,时隔不久,随着野象群毁损庄稼、伤害人畜的事频频发生,像自然保护区周围其它村庄的村民一样,他们对大象的心情从开始的兴奋
和敬重,逐渐演变成了忧虑和恐惧。

  真情却被无情恼

  素有动植物王国之称的西双版纳,因为有了野象群和众多的野生动物才更加神奇和美丽。10多年来,不想孤独生活在热带雨林中的各族群众,为了唤回远走异国它乡的野生象群和日渐稀少的其它野生动物,让祖国的蓝宝石更加璀璨,一改毁林开荒、刀耕火种的习俗,封山育林,并放下了手中的猎枪,保护野生动物并与其和谐相处。然而,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得到一定的恢复,却使他们的生产受到影响,甚至人生安全也受到了威胁。

  只有20户105人的勐满镇南坪村民小组,1988年为响应国家保护生态环境的号召,放弃了世代耕种的大片肥沃的农田,从尚勇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带搬迁出来重建家园。经过10载的辛勤努力,到2000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1300元,但平静甜美的好日子没过上几年,野象的频繁“光临”又使他们重蹈贫困的覆辙。2001年,全村104亩水稻、283亩玉米全部成了野象群的盘中餐,另有400多亩旱地因受野象袭扰而无法耕种。特别是秋收季节,白天农民抢收,夜间野象抢吃。12月3日凌晨1时15分,野象成群闯入该村,把长鼻伸进了农民的粮仓,盗食仓库粮食,村民们被惊醒后,扶老携幼连夜逃出家门,躲到冰冷的山上,其情其景非常凄凉。次年,全村丰收在望的庄稼又被象群洗劫一空,当年全村粮食总产量只有32千克,仅够1个壮劳动力1个月的口粮,农民人均纯收入降至150元。2003年3月,全村200多亩丰收在望的甘蔗又被象群蚕食,损失约16万元。为了生存,该村部分村民只好到其他村寨租田耕种,多数男劳力被迫到邻国老挝等地打工勉强度日。由于野象的危害越来越大,村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村民人心惶惶,无法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土地丢荒,经济收入严重下滑,全村人的口粮一直靠政府救济,现在连孩子上学的安全和费用都无法保证。上中良村村民遭受的象灾逐年在加重,全村101户人家有83户不同程度遭受象灾,种植的玉米、甘蔗、旱谷、水稻、橡胶等农作物和经济作物,每年都遭到野象的损毁,2002年受损总面积达1627亩。作为村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橡胶树,也因为大象的踩踏,成活率只在30%左右。一个村民说,去年他家已经长了4年的橡胶树眼看就能产胶了,结果被一群野象全部折断,补种橡胶苗往往种一回踩一回。尤其是甘蔗,野象在地里吃饱了就睡,甚至连白天也不回林子里去,他们怎么赶也赶不走。村民们反映,大象在该村的活动时间越来越长,而且更加肆无忌惮。大象吃庄稼的时候,它们会很聪明地选择最好吃的部分,甚至能区分杂交玉米和更美味的糯玉米。大象会在水稻刚灌浆的时候“光临”,而且专挑稻穗吃。在庄稼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大象会很自觉地保护庄稼,等到成熟时,它们就会浩浩荡荡地“杀”过来大吃特吃,只要被它们“扫荡”过的地方,几乎都颗粒无收。

  野象群损毁庄稼也就罢了,但攻击人却是村民们最为惧怕的。2000年9月16日,一群野象出现在勐满镇上曼粉村波玉甩家的玉米地里,把玉米糟踏得一株不留。次日上午,25只野象群再次出现,全村精壮劳力奋力驱赶,将其撵到山梁另一边。回村路上,一只偷跑回来的独象突然向村民发起进攻,用鼻子卷起36岁的岩香甩了出去,又踏上几脚后才怒气冲冲地离去。村民们抬着岩香走了不到100米,他就断了气。事过16天之后,一位名叫邓王的外地民工在其承包的关累镇田园农庄中的水田埂上砍草,当砍到山坡下时,被掩藏在身后灌木林中的野象一鼻子勾倒,再踏上两只脚,邓王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断送了性命。2001年8月20日,勐腊县勐满镇广播电视站的摄像记者高郑平,跟随镇干部和林业部门的人一同前往野象群经常出没的茅草山一带进行调研,刚到茅草沟附近的庄稼地,高郑平扛起机子拍摄受损庄稼时,一头野象突然冲出来,像一辆重型坦克,“嗖”的越过防象沟,冲向高郑平,野象甩起长鼻子向他拦腰一卷,高高卷起摔在地上,致使他不幸当场死亡。最惨的是在一个寨子里,一对新人结婚,接亲迎亲的队伍一路吹吹打打的、喜气洋洋,不料从路边突然冲出一头野象拦住了去路。其他人吓得赶紧爬上了大树,只有那个穿得花花绿绿的新娘给吓瘫了,被大象冲上前去拿长鼻子卷起,抛向空中,摔下来之后,人还活着,大象上前举起柱子般的象脚左一下右一下地踩她,把个如花似玉的新娘子踩成了面饼。

  野象群缘何频频伤人

  采访中,村民们说,过去野象群也经常出没在村子附近,但它们既不损毁庄稼,也不伤人,我们与大象之间总能和谐相处,但1996年以后,野象群一来,不仅使我们田地里种的粮食基本颗粒无收,还会主动对人发起攻击。那么,是何原因导致野象改变天性,开始对人变得如此粗暴呢?记者采访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局长马桂洪。他说,由于森林禁火,保护区又连续多年无火灾,腐殖的积累使地面植物嫩芽难以生出,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野生象群少了许多“口粮”,另外,动物种群的增多也使原来的“口粮”难以维系正常的消耗,这种情况下,野象群只有向外扩张,向人类要“口粮”,动物与人争食自然会演绎出许多悲剧来。

  据专家分析,野象肆意攻击人的主要原因,是人类霸占了他们的栖息地,再加之受到的恐吓、盗猎等给其留下的伤害,使它们越来越表现出对人类的仇恨。1994年,在勐醒农场,曾发生过野象袭击人并使一名橡胶女工致死的事件。据当地人讲,这一带原是“象窝子”,好多庄稼地过去是野芭蕉生长的地方,10多年前大象被逼越过边境线集体“出国”了,后返回“老家”觅食,发现野芭蕉地竟然变成了橡胶林,就开始攻击人,要夺回它们原来赖以生存的家园。有关部门负责人也给记者讲述了一起大象踩死人的事件:一天清晨,勐海县一位村民到自己种的竹子地里时,刚好碰到一头公象,这头公象当时就把这个村民踩在脚下。村子里的人听到惨叫声都赶来了,又是放鞭炮又是让狗叫,但是这头大象就是不肯走。整整9天,大象与村民对峙着,尸体也在炽热的气温中腐烂了。9天后这头大象才离去,没法收尸,村民只好在现场挖了个坑,堆了些柴禾就地把尸体火化了。据了解,为缓人与野生动物争夺生存空间的矛盾冲突,防止野象破坏农作物和橡胶苗,保护区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合作,尝试在保护区内农田周围的大象通道架设太阳能电围栏,但这种方法很快就失效了。后来,保护区又开始修建防象沟、防象壁、生态隔离带等方法,这些方法虽然行之有效,但堵住了这边,野象又跑到保护区边缘另外的村庄去了。2001年,该州又在南坪村附近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建设了大象食物园,但一个“食堂”实在很难解决多群象的食物需求,同时此举也遭到了部分专家学者的激烈反对,认为这样做破坏了亚洲象的野性,会加剧其习性的改变,进一步加剧对人类的依赖性。种种措施都不能阻挡住野象有力的双脚和硕大的胃口,于是又有人提出搬村让象的办法,但人退象进,一个村子搬走了,第二个靠近保护区的村子又开始遭殃。

  尚勇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所长王利繁说,保护区内的野象群,是一群国际象,在“周游列国”后又故地重游。由于保护区边缘一带的村民担心被野象袭击,现在他们晚上根本不敢轻易出门,一改劳作习惯,纷纷变早出晚归为晚出早归。原来出去干农活都是各家各户单独行动,现在却不得不一大群人一起出去,又一起回来。每当野象出现,孩子们便不敢去上学或者回家,如果恰逢周末,学生不敢回家,往往只能由他们的家长从几十公里以外送去下周的干粮等生活必需品。诸如大象攻击人的事,近几年来每年都会发生,而且只要被大象攻击的人,几乎就没有生还的可能,人们对大象的恐惧已经到了谈象色变的程度。

  政府补偿杯水车薪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特别是保护好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亚洲野象群,云南省和西双版纳州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基金,对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给予补偿。这种补偿落实情况又怎样呢?采访中,记者看到了补偿标准低、补偿不到位的事实。

  2001年,勐满镇上中梁村一位农民开割3年的30棵橡胶树被大象连根拔起,而政府的补偿则令人啼笑皆非。按当时已开割的橡胶树每株市场价不低于80元计算,30株橡胶树折合人民币应为2400元,而当年的补偿标准每株仅0.02元,30棵橡胶树政府仅补偿0.6元。户主风趣地说,30棵橡胶树的补偿费买包中档香烟都不够。“在城里只够上三次厕所。1株橡胶树的补偿费只够买1颗橡胶籽,我干脆不背这个补偿名了”。群众拒收补偿,负责兑现的基层干部也感到十分尴尬。勐海县一位年仅30岁的村民到自己种的竹子地里时,与一头公象狭路相逢,被大象踩死,留下无依无靠的年轻的媳妇和两个孩子,孩子大的十一二岁,小的才八九岁,结果从政府有关部门得到的补偿总共只有5000元,3500元算作赔偿,1500元算作安葬费。勐腊县一位领导说,以一位农民一年约需250千克稻谷为例,按市场价每千克不低于1.70元计算,折合人民币应为425元,而按政府最高补偿标准每千克0.4元计算,折合人民币100元,如果按最低补偿标准每千克0.10元计算,折合人民币仅25元。政府的补偿在最低标准中打了折扣。面对如此之低的补偿标准,广大受害农户抱怨说:“保护野生动物,我们没有意见,也十分支持,但我们要吃饭,这么低的补偿标准,让我们没法活。”

  尽管野生动物如此损物伤人,但人们却不能对它们进行任何有意识的伤害或捕杀,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始终在西双版纳州得到严格执行。采访中,野生动物管理人员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南坪村有一个村民为保护自己辛辛苦苦种的庄稼不被大象损毁,在地的周围架设了一道电网,晚上野象群来吃庄稼时,其中一头象触电而死。他虽然主动报案,但结果还是被判刑5年,罚款5000元。该村村民想不通:打死大象要偿命,人伤大象要坐牢!大象踩死人赔偿不了几个钱,认为这不是以人为本。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一直是基层干部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群众对此也是怨声载道。

  面对受害农户对损失补偿低的抱怨和指责,当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也是有苦难言。从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来看,自然保护区由地方政府负责,这对于西双版纳这样一个年财政收入只有3.8亿元,而支出却是8.5亿元的边疆民族自治州来说,除从省有关部门获得的部分专项资金外,每年拿出上百万元的资金来补偿受害农户已属不易。少数不知情的群众甚至怀疑补偿费过少,是层层克扣造成的,采取拒绝领取补偿,来表示对自然保护政策和法律的抵触和反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另外,作为政府工作来讲,补偿不及时也是群众意见大的一个方面,由于补偿工作从群众申报,调查核实,造册上报,往往到了第二年才得到落实,群众的困难得不到及时解决,政府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副局长李忠清说,亚洲象是对生态环境起“领袖”作用的“旗舰物种”,热带雨林是它们的天然故乡和永恒乐园。西双版纳的亿万年神奇,就是因象群的存在而充满传说和梦想;也是因野象的出没而更加诱惑和煽情。野象不仅是西双版纳的,也是全中国的,全人类的,保护好以亚洲野象为主野生动物种群,不仅是西双版纳人的责任,也是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责任。目前我国缺少建立公益组织的政策和社会捐赠的激励机制,全部由政府买单有困难,社会捐助又没有机制,所以对群众的赔偿总是得不到落实。国家应当建立专项野生动物肇事赔偿基金,赔偿上提高标准。国际组织也有义务帮助中国保护大象,不能仅由当地政府及群众承担责任,应当鼓励全社会来支持。除了政府买单外,还要有许多公益组织来捐助,政府对捐助方实行减免税的鼓励政策。只有解决好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才能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好我们的这片绿洲。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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