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现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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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4:28 扬子晚报 | ||||||||
日前,南京市红泥大酒店召开了第一届劳资权益协商会议,酒店的工会主席与总经理分别代表劳资双方签订企业集体合同,将经过谈判确定的工人工资、福利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内容用法律文书确认下来。以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的形式保障职工切身利益,这在南京乃至全国都是一次新的探索,为非公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供了一条既容易让老板接受,又得到员工认可的具体途径。不过它明确提出企业的职工对企业的发展规划无需作出决议,对老板任命领导干部也无权干涉。“劳资权益协商代表大会”是更符合非公企业实际
据了解,“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是南京市饮食服务行业工会即将在全市餐饮企业中试行的一项制度创新,红泥大酒店是第一家。据介绍,在试行这一制度之前,职工代表大会多是在国有集体企业实行,职代会权力较大,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制定规章制度等等,都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但对非公企业来说,自己的企业却让职工说了算,老板觉得难以接受。而“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则对职工代表大会做了改进和取舍。比如对企业的发展规划等不再作决议;员工代表只对企业中层干部进行评议,并对其有给予奖励、免职的建议权;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劳资双方充分协商来决定,协商结果得到大部分员工代表认可后可生效实行;明确高层管理人员作为资方代表的身份,与员工代表进行协商谈判。作者:翟慎良来源: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