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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旅客滞留机场拒登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4:34 扬子晚报
47名旅客滞留机场拒登机(图)
图为滞留机场的旅客

  昨晚7时半左右,在等待了约半小时无果后,南方航空公司一架从南京飞往大连的班机呼啸着离开了南京禄口机场,机场方面和南航的工作人员疲惫中略显无奈———本该搭乘这架“补偿班机”的47名来自安徽芜湖的旅客则手持写着“4月6日(前天)17:50往大连”的机票,继续留在机场安检地带的隔离区里,等待“说法”。在前天的航班被取消,滞留机场20余小时,讨要赔偿无果的情况下,有旅客拨通了本报“新闻110”手机13505176110。

  47名旅客滞留机场“讨公道”

  昨晚8:30,记者赶到南京禄口机场安检区附近,就听到一阵阵的“南航,给饭吃”的呼叫声。随即记者看到,这47名旅客聚集在隔离区里,脸上的神色很是愤怒。一名旅客隔着安检门大声向记者抱怨说,自己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称南航“不管我们”。他的话再次调动起了旅客的情绪,激动的旅客再次齐声呼喊“要公道”,声音在已显得空空荡荡的候机大厅里显得格外刺耳。

  旅客要按国际惯例赔

  按照机场规定,记者无法进入隔离区进行面对面采访,只能与旅客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相望。通过与其中一名旅客吴先生通过手机联络,记者大略知道了事情的经过:这47名旅客属于安徽芜湖的一个旅游团,原定于4月6日下午搭乘南航公司的3985次航班飞往大连。但是不知道什么缘故,这趟航班临时取消了,他们于是向南航要说法。对方称,取消航班是天气原因,公司已经为他们安排了4月7日同一时间飞往大连的航班。经过交涉,南航答应“道歉、安排食宿、赔偿200元人民币”。但旅客认为,民航赔偿有“国际惯例”,“延误4小时以上安排餐食、住宿;5小时以上赔偿票价的50%%;10小时以上按照票款全价赔偿”,在航班已经延误20多小时的情况下,要求南航公司按这个标准赔偿,但被对方拒绝。于是他们选择了不登昨天这个航班,继续滞留抗议。

  “200元赔偿已是仁至义尽”

  1个多小时后,在各方协调下,记者终于见到了南航公司的工作人员。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很谨慎,先是表示事情正在调解,暂时无可奉告。在记者一再努力下,他终于给出了公司的说法:前天下午的航班取消,是因为大连方面因天气缘故关闭了机场,而根据相关民航法规规定,航班延误如是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航空公司并无赔偿义务,甚至没有安排食宿的义务。而南航公司从服务旅客的角度考虑,已经为这批乘客安排了住宿,从前天晚上到昨天晚上的一天内,还提供了晚、早、午三餐。至于旅客讲的“很长时间没吃东西”是昨天的晚餐尚未提供。事情的关键在于,南航公司提出的“200元赔偿”旅客不接受,而旅客提出的赔偿额度,南航也无法接受。“我们很难理解旅客的行为,我们一直想积极商议,希望尽快将旅客平安送到目的地。但是,每个航空公司和机场都有航线安排,今天晚上只有这一班飞机飞大连,他们拒绝登机,飞机等了半个多小时,实在无法再等才飞走。”

  禄口机场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航空公司确实安排了食宿,提出了200元的赔偿标准。“一同延误航班的还有另一个50多人的旅游团,那个团就接受了航空公司的条件,刚刚乘飞机走了。”一位工作人员还以个人名义表示,晚上飞大连的航班当天还要从大连飞回南京,再飞长沙、桂阳。这47名旅客拒绝登机延误了这个航班半小时,那大连飞南京、南京飞长沙等航班就会出现“连锁延误”,航空公司的损失“无法计算”。

  截至发稿仍未协商一致

  在多方努力下,昨夜接近22点,两名旅客代表同意,在机场方面的主持下,和南方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就赔偿等问题坐下来谈判。尽管旅客强烈要求,但机场方面还是婉拒了记者旁听。不管如何,按照航线安排,这47名旅客最早也必须要等今天晚上才能离开南京飞往大连。由于旅客的要求和航空公司承诺赔偿的标准相差太大,协商显得非常艰难,凌晨记者离开时,双方仍未达成协议。

  今日上午11时,记者与旅客卢先生取得联系。卢先生告诉记者,昨天的协商并无结果,今天他们已经与国家民航总局运输司有关人士取得了联系,运输司对此事表示关注,并表示将与禄口机场和南航联系,争取圆满解决此事。卢先生表示,他们坚持按国际惯例赔偿,如果南航公司仍不答应,他们今晚将仍然拒绝登机。

  赔偿量化标准该由谁定

  这起事件,再次折射出民航赔偿规定的相关问题。一位行内人士告诉记者,民航赔偿屡遇尴尬的原因在于没有统一合理的规定:什么情况下应该赔偿,什么情况下不该赔偿,各种情况的赔偿数额是多少,这些如果有一个刚性的具体量化的标准,再将这个标准写到机票上,问题就好解决了。而我国目前并无这样一个标准,乘客提出的“赔偿国际惯例”在国内又未“落地”,据他所知,目前全国只有深圳航空公司一家按照这个所谓的“国际惯例”进行赔偿,其他各家航空公司只是按照民航总局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自己内部作出相关规定。

  旅客维权从来就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对于众多过激维权甚至是“不合法维权”的旅客,甚至航空公司和机场内部人士都表示“有点同情”。但民用航空是国计民生的命脉所在,屡屡出现的旅客在航班延误情况下,为维护自身权益拒绝登机,或者甚至是“霸机”事件,其危害性不言而喻。曾经有人把矛头指向民航总局,认为总局只给出航班延误补偿的《指导意见》而不给《实施细则》,是导致赔偿标准无法量化,旅客和航空公司两方就此产生争执甚至冲突的源头所在。而法律界、政治学界和民航界的资深人士都指出,现在各大航空公司都已经是独立核算的企业,民航总局作为指导宏观工作的政府部门,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不但没有义务,更不应该越俎代庖地替航空公司制订《实施细则》。把赔偿问题量化,怎么量化,或者是不是干脆直接借用国际惯例,这需要航空公司完善自身制度,也在呼唤一个具有相应职能的行业协会来约束。本报记者 李军 陈迪晨 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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