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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管修责权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5:08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 (记者邵军)本报3月26日《挖了沟的路面有人负责修复》一文见报后,广大市民纷纷给市政设施监理所打电话,反映道路破损问题。针对市民普遍提出的城市道路管修责权问题,监理所牛大荃副所长解释道:市城建局负责市区有名称的主次干道街巷路及由政府投资组织建设的城市住宅小区的道路,由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住宅小区,产权或管理权没有与城建部门办理移交手续的,道路仍由其单位自行养护和维修。

  牛大荃副所长还介绍,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市城建局是城市道路的主管部门,今年的4月到10月末,是挖掘后的道路恢复期,维修的都是去年冬季挖掘后未能恢复的道路。按规定,施工单位和个人需要施工挖掘时,必须到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交纳挖掘修复费方可施工。抢修工程开始后24小时内必须到道路主管部门补办挖掘手续,如果不办手续将依法处罚。年久失修、自然破损较严重的个别小区道路,按照当年政府对小区道路的改造计划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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