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引争端 情绪失控欲点火"烧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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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5:0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4月8日消息(记者彭玉冰通讯员范静)婆媳间因房屋拆迁面积发生纠纷,婆婆趁儿媳不在对房屋进行了评估,儿媳找评估部门商谈未果,情绪失控下遂泼汽油欲点火“烧人”。4月8日上午,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1年。 2003年下半年,被告人刘某某与婆婆共同居住的房屋要拆迁,因与婆婆在住房面积上有纠纷,故不让评估部门对其住房面积进行评估,后被告人刘某某的婆婆在她不知情的情况
2004年5月26日中午,被告人刘某某携带两个容量为600ML的装满汽油的可口可乐饮料瓶和几个一次性打火机,到拆迁办商谈拆迁事宜。在与负责其住所拆迁评估工作的北京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李先生在办公室内谈话时,因对拆迁评估工作极度不满而情绪失控,掏出随身携带的饮料瓶向李先生身上泼撒汽油,并欲点火,被办公室内另一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后将被告人刘某某劝至办公室外。随后,被告人刘某某被接报后赶到现场的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在评估部门对其住所进行拆迁评估后,因对评估结果不满,携带装满汽油的可乐瓶及一次性打火机来到拆迁办公室,向评估员身上泼撒汽油,并欲点火,企图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某某在实施故意杀人犯罪时因被他人及时阻止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且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将房屋交拆迁部门拆迁,取得了拆迁部门的谅解,故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某减轻处罚。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