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不久酒后滋事 打伤外国人及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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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0:1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的本市无业人员王健,刚释放7个多月又酒后滋事无故殴打外国人,并殴打警察。今天,二中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健2年有期徒刑。 2004年11月16日23时许,被释放不久的王健酒后途经安定门立交桥附近时,适遇交通民警陈某正在处理蔡某和一俄罗斯人发生的交通事故。王健无故殴打俄罗斯人,并对上前制止其行为的陈某进行殴打。当民警白某等人赶到现场对王健进行传唤时,王健将白某的警服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