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保安抓俩贼 勒索三千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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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0:1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值班时发现了正在行窃的小偷,两名保安拿起警棍上前扬言告发,以此勒索小偷3000元。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以这两名保安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二人拘役6个月。 庭审现场
“我当时没有拿警棍。”常李飞在庭上说:“警棍和强光探照灯是工地自备的,不是我们带来的,平时巡逻都会带上,但在勒索时没有用这些工具。”在法庭上,常李飞和张振山都反复表态:“这是我们第一次,也绝对是最后一次了。”在随后的采访中,张振山告诉记者,抓住小偷后,他们扣留了其中一人,而让另外一个人去取款机提钱。令他们意外的是,这个人不但没有逃跑,还乖乖地拿了3000元钱回来。两人随后用这些钱买了一台DVD机,而事后却被这两个小偷举报了。 案情回放 2004年10月22日,有两人来到朝阳区王四营乡某工地上偷钢筋时,被该工地保安常李飞、张振山发现。随后,常、张二人在宿舍内持警棍对两人进行语言威胁,从两人处勒索到人民币3000元。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