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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办养老院 政府每床补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3:47 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实施细则(试行)》出台———

  本报讯从今以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通过审核程序后每张床位每月可以获得100或50元的政府资助。昨天,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向社会发布了《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福利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称,这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本市社会福利政策思路的重大转变。

  据悉,《实施细则》于今年3月发布。根据《细则》规定,凡在本市范围内,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在院舍中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集中养护、托管、康复服务活动的社会福利机构,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都可以向民政部门提出资助申请,将资助金用于设施设备改造或改建、完善和改善管理服务等机构本身发展上。资助标准分为两类,凡属法人(非政府机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举办的、没有国有资金补助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或为孤儿弃婴开展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儿童福利机构,都可以按照实际服务人数申请每张床位每月100元的资助;凡属残疾人福利服务机构(医疗性质的机构除外)、由上级国有资金补助经营或以“公办民营”模式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都可以按照实际服务人数申请每张床位每月50元的资助。

  《实施细则》特别明确了资助条件,包括机构必须达到相关行业基本服务规范要求、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年度检查、资助年度内无严重责任事故与重大服务纠纷、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等规定。按照规定,各区县民政局每年3月20日至4月10日负责受理资助申请,由北京市民政局成立的社会办福利机构资助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考核评定,并下拨资助资金。由于今年是实行该制度的第一年,申请期限放宽到6月30日。本市对2004年度资助金额的初步预算为700万元。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社会科副科长李邦华介绍说,目前本市共有各级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241家,孤儿弃婴福利机构15家。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78家,床位9300张,占全市养老机构总床位数的33%左右。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大约为62%,略高于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收费每月大致在1000到2000元之间。在此之前,政府在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的兴建和运行中没有投入过一分钱。

  李邦华表示,对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实行政府资助,是北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的一项重大举措。它改变了从前国有资产很少投向民间事业的状况,将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在北京兴办社会福利机构。今后,除了在一些偏远地区,政府将很少再单独兴办养老福利机构,孤儿弃婴福利机构也将可能采取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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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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