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出人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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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9:5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孟宪利孔令杰)丁某非法行医,导致一病人死亡,日前被金山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27岁的丁某毕业于安徽某卫生学校。去年9月,丁某来到金山区漕泾镇,在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注册证》的情况下,开设私人诊所。
去年12月5日,丁某在为王某看病时,没有详细询问病情就为王某输葡萄糖,随后又在乳酸纳林格注射液中加入洁霉素。王某用药后感到不适,被送到医院抢救,于当日下午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某系因洁霉素过敏性休克致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