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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拍裸照搞敲诈 未入洞房进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5:28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为了筹钱办婚事,一对小夫妻夫唱妇随,设圈套捉奸拍裸照,敲诈“冤大头”,4月7日,他们分别被张家港法院拘役5个月和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家住滨海的冯某在张家港打工期间,结识了河南汝州女宋某,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两人决定2005年元旦结婚。可两人积蓄不多,筹办婚事请客等都需要钱,冯某遂提出“捉奸”敲诈之计,两人与宋某同宿舍的黄某商量后,于2004年12月20日晚,由宋某、黄某在舞厅
内将钱某骗至其租住处,宋某设计勾引钱某,冯某接到黄某的线报后前来“捉奸”,以钱某与宋某有不正当关系为由,对钱进行殴打,并持刀强迫对钱某拍了裸照,尔后威胁钱某必须支付3000元“遮丑费”,否则将其裸照公布于众。敲得钱某现金3000元,12月28日,三人以同样手段又敲诈赵某现金3000元,因赵某及时报警而未能得逞。法院审理认为,三人敲诈勒索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冯某有立功表现,被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而宋某与黄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袁霆 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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