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负担过重学校不得升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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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1:3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心光)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被列为我省今年为未成年人办的10件实事之首,备受社会各界关注,4月9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今后小学和初中生的作业量和在校时间将有定量的规定,同时明确存在学生负担过重问题的学校不得晋升为省级示范中小学和省级重点中学。 课外作业量有严格规定
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中小学严格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量,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学校不准随意增加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为准),初中一、二年级课外作业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不得擅自提前复习迎考时间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小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生不超过8小时;停办各类补习班、培优班、重点班和实验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义务教育学段一律不得组织和举办各类学科竞赛。高中文理分科只能安排在高三年级进行,不得提前分科。 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 公办学校要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不得将各种奖励证书与入学挂钩,中小学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以各种形式互争生源,不得随意扩大招生数量、扩大班额。 严查滥编乱用教辅资料 要严格按照省级教育部门公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同一课程只能选用一本教科书,不得组织、推荐学生集体购买习题集、练习册等应试材料。任何部门、团体、学校和个人都不得滥编、滥发、乱用教辅资料,不得向学生摊派练习册、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报到时必须将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禁止公布学生成绩名次 积极通过各种有效渠道面向社会和家长做好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严格规范宣传行为,禁止各学校公布学生高考、中考成绩和名次,禁止挂横幅、出喜报公布录取、上线人数,不得宣传和炒作高考和中考“状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