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咋就不对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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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4:15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李新(化名)刚住了5年的三居室新房就要拆迁,而评估价格只有60余万,比周边市场价格低至少20万元。出于对拆迁公司委托做的评估的不信任,李新与60余家评估公司联系自行评估,但出人意料的是没有一家评估公司愿意接活。 李新说,入住厂西门小区只有5年时间,现在世纪城开发商就看中这块地要再拆掉。然而海地基业拆迁公司委托的海创房地产评估公司所评估的补偿款只有60余万元,比周边市场
按照2001年颁布的《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但当其按照政府提供的64家拆迁评估公司电话名单一一询问后才发现,竟然没有一家评估公司愿意接活。 记者按照名单也以寻找评估的目的随机打了5个电话,发现评估公司都不约而同地提出拒绝。有的说公司从来不接个人拆迁评估业务,也有的说即使再次评估其结果也不会差很多。种种借口让政府定的《规定》和公布的名单如同废纸。 记者采访一位正在做拆迁工作的开发商代表,评估公司之所以不愿接个人拆迁评估业务的原因,一是与从拆迁公司处拿到的大片拆迁评估业务相比个人评估收入少得多;二是个人拆迁评估会引出两个评估之间的争议,从而引出很多麻烦,因此虽然有规定支持被拆迁人走重新评估的程序,但实际操作中却是很难实行。 作者:杨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