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恶少”抢劫学生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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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5:4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7名年纪在15到18岁的学生,纠合成了一个抢劫团伙,专门抢劫学生财物。近日这起“学生帮”抢劫案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结。 据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学生黄某等7人多次结伙在我市对学生进行抢劫。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等7名学生已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鉴于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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