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同姓取走同事汇款 取款者表示会把钱归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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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7:41 新华网 | ||||||||
十里河汽配城有两个同名同姓的陈强。在该汽配城一区工作的陈强(辽宁本溪县人)说,家里寄给他的两万元钱被二区的陈强(河南固始县人)从邮局取走了。 “3月21日,家里给我寄来做生意用的两万元钱。”在该汽配城一区工作的陈强(辽宁本溪县人)说,他4月3日去该汽配城一区市场办公室查询这笔汇款。“办公室的人说,这笔钱已被转到二区去了。我打电话到老家的邮局查询后得知,这笔钱已在3月25日被与我同名
昨天下午,记者几经周折与在该汽配城二区工作的陈强(河南固始县人)取得联系。他说,这两万元的确是他从邮局取走的。“汇款单上收款人的地址只写着‘十里河汽配城’,并没有详细注明是一区还是二区。”陈强(河南固始县人)解释说,二区市场办公室的人把汇款单给他时,正好辽宁有一名客户欠他3万元货款,他以为是这位客户先给他寄来了两万元货款。“辽宁的陈强找我询问时,我与自己在辽宁的那位客户进行了电话核实,确认对方没给我寄钱后,我这才知道自己误取了两万元。”“不是我的钱,我肯定不会要。”据陈强(河南固始县人)介绍,他因购置货物已将从邮局取来的两万元花掉了一大半儿,他会尽快凑齐两万元还给对方。(实习记者支春明)(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